2016年1月2日 星期六

【評論】重訪《洛麗塔》(四)

【洛麗塔贊頌】

 




「洛麗塔」這三個字是「序文」的起首。而小說的「正文」也夾在一頭一尾同樣的兩聲呼喚之間。我們且看它如何啟幕:「Lolita, light of my life, fire of my loins. My sin, my soul. Lo-lee-ta: the tip of the tongue taking a trip of three steps down the palate to tap, at three, on the teeth. Lo. Lee. Ta.[1] 」短短一段中,那層層「l」、「t」、「f」、「s」、「th」、「p」、「ee」、「a 的疊韻,那舌尖纏綿的舞步,絃上輕揚的曲調,喉中迷醉的吟詠,是其它小說中所罕見。從一開始,亨柏便要讀者和他一樣,將這名字細細玩味,依依憐惜。緊接的幾句,便已隱隱點出她將成為他的禁臠。成為被他剝除了生命血肉的幻象。我們隨他沉入追戀的過去,但乍然一句「殺人兇手都有奇妙的敘事風格」,卻又將我們推至小說的未來。的確,亨柏很可以自始至終維持那激情的高音,但他又不容我們在其中安頓,而不時雜以遊移的情境與突兀的語言。這些「縫隙」或「洞孔」,往往能讓我們窺見納博科夫的「雙眸熠熠」,察覺他的存在,感受他的意識。而這,便是納博科夫小說的一個通性:「內旋」(involution[2]
所謂「內旋式」的小說,即是不斷參照自己,或背叛自己的小說。這種小說會借此故意透露出自己的身分(「我是小說」),顯示出雙重的「情節」,亦即書中角色經歷的故事情節之外,還有角色創造者意圖中的「真正情節」。《洛麗塔》雖是納博科夫小說中最為寫實的一部,卻仍富含「內旋式」小說的種種特徵,不讓我們將之看作一幅實景。換句話說,它是一幅「障眼畫」(trompe loeil),一齣傀儡戲,一場魔術,一枰棋局[3]
最明顯的特徵,在於他的「諧擬」(parody)。而其嘲弄模倣的對象、風格、與題材廣泛,幾至無所不包。自序文開頭處的「一名白人鰥夫之告白」這個副標題,書中便隱約帶著「自白書」、「懺悔錄」一類色情文學的暗示。但興致勃勃鍥而不捨的讀者,到頭終不免大失所望,發現預期中的高潮,竟只這樣一筆帶過:「但她在六點時便完全清醒,而到了六點十五,我們已成為形式上的愛人」(I29)。納博科夫對於精神分析派的嘲弄,更是俯拾皆是,不斷「以虛構的『原始情境』來調侃」(I9)弗洛伊德的信徒。同時,《洛麗塔》全書布滿線索與暗示,其中關於奎提的懸疑尤多,讀來竟有偵探小說之感。但作者卻往往又釜底抽薪,故意破壞營造的張力。比如不斷出現的「卡門」主題,彷彿暗示洛麗塔終將步這位西班牙蕩婦的後塵,死於亨柏槍下。其實她的下場早在序文中便已揭曉,只不過讀者還須等到書的後半部,才會發現她婚後的姓名。
奎提的身份,當然是論者矚目的焦點。不少人把他視為亨柏雙重人格中邪惡的一面(彷彿亨柏本身還不夠邪惡),是他自身罪疚的投射。而消除奎提這個妖魔,便自然成為詩人亨柏贖救自己的唯一法門。直到亨柏腹中那「一泡灼熱的毒藥」(I5),亨柏內裏以慢動作爆破的「樂園的氣泡」(I18),終於化為奎提唇間泡泡糖般「一個充滿童稚意味的粉紅色大氣泡」(II35),而破散無蹤後,他才趕走了附身的鬼魅。但我們若細作審視,卻又可以看出「分身靈魂」(Doppelganger)這個在十九世紀尚稱新鮮,而在二十世紀中葉已告衰竭的主題,其實也正是納博科夫嘲弄的對象。從杜斯妥耶夫斯基、RL•史蒂文生、以至愛倫•坡,自我邪惡的一面,總是以「猿猴」這個原始的形象代表[4]。但是書中具有「猿眼」(I10)、「猿耳」(I11)、「猿爪」(II26)等等特徵的,卻不是「惡」奎提,而竟是「善」亨柏。甚至奎提死前也逕以「你這猿猴」叱呼亨柏(II35)。而同時,如影隨形的雖是奎提,但亨柏名中那層「暗影中人」(umbra / hombre)的寓意,卻又喻示兩人之間無分軒輊難辨善惡。而即使我們相信亨柏的「醒悟」,那卻也發生在射殺奎提之前。是則殺人的事,在象徵的意義上,便不是個無可避免的驅邪儀式,而成為節外生枝的事件,順手奉送的插曲。
納博科夫說過:「諷刺(satire)是種教訓,諧擬是場奕賽[5]」。他的作品總有意迴避嚴肅而狹窄的社會諷刺,從不為讀者提供任何解答。反之,亨柏卻不斷以「讀者!兄弟!」(II26)的呼聲(總數達二十七次),導引我們親身參與他的故事,讓我們落入納博科夫不斷布設的陷阱,從而戳穿我們一切的成見、假設、自大、與矇蔽。僅就他的「用典」來觀,《洛麗塔》便是自喬伊斯《尤利西斯》(Ulysses)、《為芬尼根守靈》(Finnegans Wake)兩部鉅著以來,用典最多的一部小說。其引用的典故中,包括了六十餘名作者,有些是明顯的嘲諷,有些是隱約的參照,有些更密密緘封在字裏行間,向讀者的學養挑戰。書中第二部第二十三章中的滿篇謎語,絕非一般偵探小說的讀者所能破解,偏偏亨柏還要以「對啦!讀者!」這樣的辭語來刻意調侃。這在二十一世紀初,早已捐棄了祖傳家當,喪失用典機能的中國讀者眼裏,或許便顯得忒過賣弄[6]。是否如此?我們不妨聽聽英國作家馬丁•艾米斯(Martin Amis)的評語:「喬伊斯彷彿滿場飛馳,無所不在,雖是緊要關頭,還不斷賣弄他的花招──他的急墜殺球,他貼地短擊的側旋吊球──而令人捏把冷汗。納博科夫卻是一本正經上場應戰,只見柔勁、力道、與巧妙。[7]
宣稱專為「同輩藝術家與後輩藝術家 「寫作的納博科夫應該不會不清楚,若無詳盡的註解,英語讀者中能夠識破他各種機關的,實也寥寥無幾。正如我們錢鍾書在《圍城》當中所用的典故(比如董斜川的詩句),至今恐怕也少有人能會心一笑了[8]。於是,我們似乎可以見到這些作者坐在棋盤的另一邊,狡黠的眼中閃著嘲弄,等待我們一頭鉆進他們布置的難題,像亨柏對面的蓋斯東一般[9],在目眩神迷中奮力掙扎。對此,納博科夫有個小小的建議:「在閱讀一本藝術家的書時,不能用心(心是個蠢笨無比的讀者),也不能光用腦,而得腦子與脊椎並用。『諸位女士先生,脊椎中的酥癢,才真正告訴你們作者感到,也希望你們感到的東西。』[10]」因此,「一個好的讀者,定會竭盡所能與一個刁鉆的作者角力,而待那些閃亮的塵埃落定,他的這番氣力也必將獲得報償。[11]」否則,不如去「抱著他們周日報上的填字遊戲」[12]。那麽,不論《洛麗塔》是否真如蘭斯•歐森(Lance Olsen)的聲稱,是部前承「現代主義」,後啟「後現代主義」的「門神之典」(Janus text[13]。它至少已為「閱讀」的藝術,作了一番新的定義。正如哈羅德•布魯姆(Harold Bloom)所言,《洛麗塔》是本「為了讓人一讀再讀而寫的書」[14]
至於翻譯,他向來堅認「一個飽經折磨的作者,一個慘遭矇騙的讀者,這就是巧妙改寫的必然後果。翻譯的唯一目標與理由,便是盡可能傳達最為準確的信息,而也只有附帶註腳的直譯方能如此。[15]」只不過閱讀譯本的人,還須隨時記得作者的警語:「至於日文或土耳其文的譯本,我就不敢想像那可能濺灑在每頁之上的慘劇了。[16]



[1] 納博科夫曾有說明,「Lolita」一名由亨柏喚來,應該帶著柔軟的西班牙口音,而不是純正剛硬的英語。據此,「lo」中須略帶「洛」音,而「ta」當近似濁重的「妲」音,此處譯名則折衷英語習慣發音與漢語通行譯法。
[2] 愛坡《註釋本》,xxii-xxxiii 頁。
[3]trompe loeil」是種專為迷惑眼睛的畫。通常是宛如立體的靜物或風景。
[4] Feodor Dostoyevsky The PossessedR.L. Stevenson Dr. Jekyll and Mr. HydeEdgar Allen Poe The Murders in the Rue Morgue
[5]《灼灼定見》,41 頁。
[6] 參見李歐梵語:「只有中國人才會把傳統一廂情願地劃成『封建』,而封建總是『餘毒』不盡。只有中國人才會在用了兩千年的經典之後突然提倡不用典……。」《狐貍洞話語》(香港:牛津大學出版社,1993),103頁。
[7] 艾米斯《重檢洛麗塔》(Lolita Reconsidered),《大西洋月刊》(The Atlantic1992 9 月號,119-20 頁。
[8] 即使董斜川明明白白指出他「好賦歸來看婦靨,大慚名字止兒啼」一聯中「上句梅聖俞,下句楊大眼」的兩個典。恐怕也少有人知道,上句用的是梅堯臣《初冬夜坐憶桐城山行》:「吾妻嘗有言:艱難壯時業;安慕終日閑,笑媚看婦靨」;下句用的是北魏平南將軍楊大眼的故事:「時傳言淮、泗、荊、沔之間童兒啼者,恐之雲『楊大眼至』,無不即止」(《魏書•列傳第六十一》)──特別是上一句所喻的「賦閑」之意。
[9] 蓋斯東(Gaston Godin)是亨柏在「Beardsley College」的法裔同事,亦是他在棋盤上經常折磨的對象。
[10]《灼灼定見》,41 頁。
[11] 同上,183頁。
[12] 同上,184頁。
[13] Janus 為羅馬神話中一頭兩面的門神,一面前瞻,一面後顧。見歐森《門神之典》,116-28 頁。
[14] 見布魯姆所編《弗拉季彌爾•納博科夫之洛麗塔》(Vladimir Nabokov’s Lolita, New York: Chelsea House, 1987),1 頁。
[15]《灼灼定見》,81 頁。
[16] 同上,105 頁。

【評論】重訪《洛麗塔》(三)

【洛麗塔蛺蛹】

Michael Dvortcsak, CHRYSALIS (1999)


納博科夫在跋文中宣稱,《洛麗塔》一書不含任何道德教訓。但對始終不肯正眼看它的好友艾德蒙•威爾遜(Edmund Wilson),他卻又提醒:「我兄若真能細審此書,當可發現此中其實極富道德。[1]」不含道德教訓?不含的大概只是非黑即白、平面死板的道學教條吧。
若以「小約翰•瑞依博士」(Dr. John Ray, Jr.)那篇「序文」中所謂「直指崇高道德理想之悲劇故事」來看,《洛麗塔》在較為清醒的評者眼裏,至少揭示了一層重大的意義:「我執」(solipsism)與「他執」(obsession)的危險。透過亨柏令人掬淚的狡獪自辯,我們看到一個膨脹的自我,可以如何全然無視他人的自由與獨特,而又能自圓其說,將自身行為的後果合理化。我們看到亨柏如何禁錮,如何恫嚇,如何收買,如何不顧德洛蕾絲的悲傷與病痛,如何在事後掰開她的手指取回一切事前的承諾,如何將她化約成一個非人的存在,一個「幻象的洛麗塔──……沒有意志,沒有意識──的確,也沒有自己的生命」(I14)。
書中那個充滿憧憬而又暗藏危險的湖,便是個饒富意味的象徵。起初亨柏總將湖名錯聽成「我們的『璃琉湖』」(our Glass Lake),後來才發現其實該是「滴漏湖」(Hourglass Lake[2]。而「明鏡」與「時間」這兩個重要的象徵,便代表著囚禁亨柏的兩種迷執。
亨柏的「我執」,不僅是個意識中有實我存在的世界,而且是個「唯我」(solipsistic)的世界。他的世界是間布滿鏡子的囚室,寄身其中,入眼無非自我的投射。也因此,他鑄下大錯的那個旅館房間,便有這樣的布置:「一張雙人床、一面鏡子、一個鏡中的雙人床、一扇嵌鏡子的壁櫥門、一扇同樣的浴室門、一扇藍黑的窗、一個反映在上的床、一個壁櫥鏡中同樣的東西、兩張椅子、一張玻璃面的桌子……」(I27)。不但亨柏自己被放逐在這間囚室,他也想借用藥物或其它麻木不仁的方法,將他的洛麗塔「安然隔絕在唯我的世界中」(I13),有如一隻蝴蝶的幼蛹[3]。不料,在蛻變過程中毀損多於滋養的這隻蝴蝶,仍在「獨立日」破蛹飛去。數天之前,當兩人在科羅拉多打網球時,當亨柏眼中的洛麗塔幾近完美時,「一隻好奇的蝴蝶」(II20)在他們之間低飛而過,莫非便是先兆﹖
亨柏的「他執」,是「時間」這個囚室。納博科夫在討論普希金的時候,曾提到人世的三重公式,亦即「無法追回的過去」(irretrievable past)、「無法饜足的現在」(insatiable present)、與「無法預知的未來」(unforeseeable future[4]。其實,這本是人類自始無法規避的局限。亨柏的問題,只在於他異常的迷執。他想追回的過去,獨剩安娜貝不散的幽靈;他想保存的現在,只有洛麗塔將逝的青春;他想控制的未來,又盡是莫非特惡意的玩笑[5]。他的煎熬泰半來自這個「他執」,來自他強行凝凍時間「讓她們……永遠不再長大」(I5)的企圖。而他的一切設計,一切企盼,卻又多遭莫非特(命運)那雙冥冥之手橫加騷擾。即連處決仇人那場意味著救贖的莊嚴儀式,竟也演成一場卓別林式荒誕的胡鬧,一場「奎提為我設計的巧妙戲劇」(II35[6]
因此,這個執著於自身渴求,迷陷於時光幻境的亨柏,便自然會把身旁所有的人(瓦蕾麗亞、夏樂蒂)當作工具,視為贅餘。直到──在某些評者眼中── 「最甜蜜、最單純、最溫柔、最愚蠢的一個莉塔」(II26)走入他的世界,他重拾人性、重返人境的「教育」過程方獲得真正的進展[7]。終有他在射殺奎提前的種種沉痛反省,和被捕前回憶當年在山崖上所聽谷中孩童嬉戲音樂時的頓悟:「那無望而錐心的痛苦,不是我身旁不見了洛麗塔,而是那和聲中缺了她的聲音」(II36)。
可是永遠語帶雙關的納博科夫似乎仍留了一手。雖然聰敏如他在康乃爾的弟子,公認為《洛麗塔》權威的小阿弗瑞•愛坡(Alfred Appel, Jr.),都接受了亨柏已在此刻大徹大悟的看法,我們仍不無懷疑,仍不免揣測這是否此人博取同情的一貫伎倆[8]。畢竟,在書尾一片無盡的溫柔當中,「對妳的迪克要真誠相待」,「勿讓旁人碰妳」,「別與陌生人交談」(II36)那幾句,就顯得尖酸刺耳[9]。何况,即使他對洛麗塔已滿心懺悔,他對於手弒奎提,卻仍只有輕描淡寫的「也不要可憐CQ•」(II36),而找不到一絲罪疚的表情。寫過兩巨冊納博科夫傳記的布萊恩•波伊德(Brian Boyd)曾將本書前後兩部作過比照,指出兩個高潮地點「迷魂獵人」與「恐怖莊園」的對應之處,指出亨柏昔日對洛麗塔之渴望,最後轉化成覆仇的慾念,而其迷執則一[10]
亨柏在獄中寫《洛麗塔》,是為身陷囹圄的自己作個道德上的辯白與開脫,也是為了逃脫時間的牢籠,將奎提置於掌握,讓洛麗塔獲得永生,使自己得以從客觀的「世上時間」(chronos),跨越到主觀的「世外時間」(kairos)。但納博科夫寫《洛麗塔》,卻始終不容我們忘卻巴黎動物園那隻猿猴畫中柵欄的影子[11]。要掙脫「自我」這個牢籠,畢竟沒有凡人想像中那麽容易。而在納博科夫眼中,也只有他那「年方十七已憔悴不堪」(II30)的小妖,才算是真正破蛹而出,能以寬容面對過去,以勇氣面對選擇無多的將來。他說過,亨柏是個虛榮的小人,而徒具「感人」的外貌,「但以其淚光閃閃的真實意義來看,這個詞語,還只能用在我那可憐的小女孩身上」[12]
然而,亨柏這副說服了多少女士先生的「感人」外貌,卻又來自納博科夫交付在他手中的,那把如魔似幻的「吟歌之提琴」(序)。


[1] 見賽門•卡林斯基(Simon Karlinsky)所編之《納博科夫與威爾遜書信集》(The Nabokov-Wilson Letters, New York: Harper & Row, 1979),298 頁。
[2] 這兩個名字如果直譯為「鏡湖」與「沙漏湖」,便喪失了讀音上的聯想與錯覺。
[3]「小妖」(nymphet)一詞,實非納博科夫所創。源出意指「蛹」或「妖女」的「nymph」。
[4] 波伊德《美國時期》,237-8 頁。
[5] 安娜貝是亨柏的童年戀人 Annabel Leigh。莫非特是書中偶爾以詭異方式出現的命運之神 Aubrey McFatemy fate)。
[6] 奎提(Clare Quilty — clearly guilty)是書中亨柏的大敵,亦或許是他雙重人格中邪惡的一面,是他自身罪咎的投射。
[7] 瓦蕾麗亞(Valeria)是亨柏的首任妻子。夏樂蒂(Charlotte Haze)是洛麗塔的母親。莉塔(Rita)是亨柏失去洛麗塔後結識的情婦。參見歐森《門神之典》,42-60 頁。
[8] 愛坡《洛麗塔註釋本》(The Annotated Lolita, New York: Vintage Books, 1991),326 頁。
[9] 尤其「迪克」(Dick)一名,在美國俚語中意指男人性器。
[10]「迷魂獵人」(Enchanted Hunter)是書中亨柏與洛麗塔發生關係的旅店;「恐怖莊園」(Pavor Manor)是奎提的住宅,亦是他被亨柏私刑處決的場所。
[11] 納博科夫自稱當初寫書的動機來自一則新聞:巴黎動物園中一只猿猴在訓練人員不斷慫恿之下,終於畫出它的第一幅圖,而圖中只是一條條的柵欄。
[12]《灼灼定見》,94 頁。

【評論】重訪《洛麗塔》(二)

【洛麗塔颶風】

 
Stanley Kubrick 的《Lolita》電影海報


納博科夫在尋覓出版商的時候,曾把稿件交給他在康乃爾法文系執教的一位摯友審閱。孰料莫理思畢夏普(Morris Bishop)教授不但恐懼此書將為社會所不容,將為學校帶來困擾,更表示由於亨柏此人太過下流,而實在讀不下去。三十年後,畢夏普夫人曾公開慨嘆亡夫倘若九泉有知,對十五歲孫女剛在學校交付的作業中讀完《洛麗塔》一事,不知會作何感想[1]
1955 年,「奧林匹亞」在巴黎出版《洛麗塔》之初,美國的新聞評論界對於此書尚是一片沉寂,無人矚目。然而年底,英國作家格雷厄姆•格林(Graham Greene)在倫敦《星期日時報》(Sunday Times)的耶誕特刊上,將《洛麗塔》選為當年最佳的三部新書之一。《星期日快訊》(Sunday Express)一位專欄作家立刻發表抨擊。格林再於《觀察家》(Spectator)上撰文回應。這一來一往,經過哈維布雷特(Harvey Breit)在《紐約時報書評》(New York Times Book Review)上報導,不久又再以專欄大幅討論。輿論的熱度至此開始上升,而待1956 6 月美國海關沒收一本「奧林匹亞」版《洛麗塔》的時候,此書的新聞價值已趨鼎沸。次年,《錨碇評論》(Anchor Review)以一百餘頁的篇幅討論納博科夫,並大量轉載《洛麗塔》書中段落與跋文。6 月間,R•W弗林特(R. W. Flint)在《新共和國》(New Republic)作評,對此書推崇備至。《洛麗塔》的美國版權幾經波折,終於被普特南(Putnam)買下。
其後的發展,便是納博科夫自己所謂的一場「颶風洛麗塔」(Hurricane Lolita)了。由於事前廣泛的爭議與注意,美國版發行僅僅四日,已進入第三輪的印刷。三周內銷售了十萬本。《洛麗塔》立刻竄上《紐約時報》暢銷書榜之首,在前一二名盤桓幾近一年[2]。平裝本與電影的版權相繼以高價售出。至 1958 年底,「洛麗塔」一名已是家喻戶曉。即連諧星葛勞丘馬克思(Groucho Marx)也口出名句:「我等了六年才讀《洛麗塔》,等到她十八歲。[3]
次年,英國版問世,當天便銷售一空。丹麥、瑞典、荷蘭、日本、挪威、以色列、法國、德國、意大利、芬蘭等各國語文的譯本也陸續出現(乃至其後的土耳其語、馬來語、孟加拉語、阿拉伯語譯本)。而同時爭議也層出不窮。論者不是愛之若狂,便是恨之入骨。包括辛辛那堤在內的不少公立圖書館將此書列為禁品。而它在其它國家也時遭封禁,諸如法國(前後禁過三次)、比利時、澳洲、紐西蘭、南非、緬甸。學界對於納博科夫的評論也蔚為風潮,其大者平均每年在七十篇左右。據人統計,僅僅 1974 當年,便出版了七本專書、五部論文、及五十六篇文字。其中專論《洛麗塔》的,就包括書作五本、論文一部、專文十三[4]。乍然間成為各種媒體焦點的納博科夫對此依然有其俏皮的微詞:晚了三十年[5]
隨著「洛麗塔」此一形象進入通俗文化,大眾心目中的成見也逐漸定型。如今「Lolita」在字典上的定義,總跳不出「誘人少女」這個概念[6]。于是,在日本的色情文化中,「Lolita」一名便當仁不讓成為童女少女的代名詞,而新創的「ロリコン」(Lolikon,亦即 Lolita-complex)一辭亦逐漸在商業文化中取代了日語所謂的「小兒愛好」(pedophilia),又衍生出今日漢語之「蘿莉控」 1990 年代初期,美國一位槍殺情郎妻子的少女,竟也暴得「長島洛麗塔」(the Long Island Lolita)的盛名[7]1999 年,英國《每日電訊》(Daily Telegraph)集選 「世紀鉅著」(Book of the Century),作家奧伯容沃(Auberon Waugh)推薦《洛麗塔》,其評語便半嘲半謔地點出了大眾對於此書的曲解:「我想像《每日電訊》的讀者無人不知,這本書描寫一位三十九歲的教授,對一個名喚德洛蕾絲黑絲(Dolores Haze),將他先誘後棄的十二歲女孩,由起初的淫念,轉為後來的苦戀。[8]
一個令人嫌懼的少年妖女(femme fatale),一個惹人憐憫的中年癡漢。不但陪審團的女士先生似乎聽信了書中主角自辯的說詞,就連一些聰明的評者也不例外。羅伯岑戴維斯(Robertson Davies)認為此書不是「一個狡猾的成人腐化一個純真的孩子」,而是「一個腐敗的孩子利用一個脆弱的成人」[9]。萊諾崔淩(Lionel Trilling)也聲稱「我實在煽不出道德上的怒火……亨柏雖口口聲聲自比魔獸,我們卻愈來愈覺得未敢茍同。[10]」而一前一後兩部本於此書的電影(Stanley Kubrick, 1962; Adrian Lynn, 1997),也就這樣充滿感傷地接受了亨柏亨柏的娓娓細語,而忽視了納博科夫的條條明證。


[1] 見波伊德《美國時期》267 頁。
[2] 終於將它擠下榜首寶座的,是另一位俄國作家柏里斯•帕斯捷爾納克(Boris Pasternek)的《日瓦哥醫生》(Doctor Zhivago)。
[3] 見波伊德,376 頁。
[4] 參見蘭斯•歐森(Lance Olsen)《洛麗塔:門神之典》(Lolita: A Janus Text, New York: Twayne, 1995),12 頁。
[5] 納博科夫此嘆,絕似《世說新語•賞鑒》篇中王濟之嘆:「家有名士三十年而不知!」
[6] 參見《韋氏詞典》(Websters Dictionary)與《美國傳統英語詞典》(The American Heritage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)等。納博科夫曾作過一個詼諧的觀察:「近來似乎不見有人為愛女取名洛麗塔了。這個怪現象的罪魁禍首大概是我」,見納博科夫《灼灼定見》(Strong Opinions, New York: Vintage, 1990, p. 47)。
[7] 恢復自由之後的 Amy Fisher 甚至還有其「愛粉俱樂部」(AIMEE: The Amy Fisher Fan Club)。
[8]Auberon Waugh, Auberon Waugh Makes His Choice, Daily Telegraph (April 3, 1999)。美國「現代書庫」(Modern Library)也於1999年選出二十世紀百大名著,《洛麗塔》排名第四,前三名分別是: 1. James Joyce Ulysses2. F. Scott Fitzgerald The Great Gatsby3. James Joyce A Portrait of the Artist as a Young Man
[9] Robertson Davies, Mania for Green Fruit, Saturday Night (October 11, 1958)。
[10] Lionel Trilling, The Last Lover, The Griffin (August 1958)